语文
一、命题原则
1.命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《语文课程标准(2011 年版)》,努力体现“知识与能力”、“过程与方法”、“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”三维目标要求和语文学科知识、学科能力和学科思想。
2.命题以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主要目标,努力贴近社会生活,尊重学生认知特点,并有利于学生的发展。突出考查学生的语文基本知识、基本能力,并注重对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审美、探究能力的考查。
3.命题努力体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与功能,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,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基本依据。
4.命题保持相对稳定,体现新课程理念。
5.命题力求科学、准确、公平、规范,试题有较高的信度、效度、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。
二、考试内容
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《语文课程标准(2011 年版)》所规定的学习内容为考查范围,以本届学生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七年级、八年级、九年级语文实验教科书(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)的知识内容为依托进行命题。
三、试卷结构
1.知识内容比例:积累运用约占 25%,阅读理解约占 33%,写作表达约占 41%。
2.题型分值比例:选择题约占 13%,文言文翻译题、填空题、简答题约占 46%,作文约占 41%。
四、考试形式
闭卷、笔试,考试时间 120 分钟,满分 120 分。
五、试卷难度
较容易题、中等难度题和较难题分值比例约为 6∶2∶2,试卷难度系数约为 0.6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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